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网站及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09 责任编辑:数学学院 

数学学院网站及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学学院网站及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做好新形势下数学学院宣传思想工作,根据《长沙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长大党〔2017〕8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新媒体,是以数学学院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数学学院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主要包括微信公众号(“长大数学”)、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本细则实施后新增的符合“新媒体”定义的媒体平台。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三条 学院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学院院长为领导责任人负责学院网站的建设与监督。其他责任分工如下:

1.学院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负责网站有关教学工作栏目;

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负责网站有关科学研究(含学科竞赛)栏目;

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负责网站有关学工、党建工作、招生就业栏目;

党政办公室主任作为学院的信息员,全面协调学院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具体负责网站的学院概况、师资队伍、工会等栏目。

2.微信公众号(“长大数学”)建设与管理

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全面负责。

3.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建设与管理

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教师微信、QQ工作群;

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负责学生微信、QQ工作群。

第四条 学院新媒体平台创建5个工作日内,填写《长沙学院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由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五条 以学院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院、学校工作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群、QQ工作组、微信群、聊天室等,实行创建人负责制,纳入学院统一管理。

第三章 运营机制

第六条 学院网站作为学院的一个门户,面向本院全体师生和社会人员全面展示学院总体概况、师资队伍、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学生工作、党建工作、招生就业等情况,发布与之相关的工作动态,关联与之相关的外部网站链接;微信公众号“长大数学”及时发布学院、学校重大活动报道,设置专栏持续推荐优秀师生、典型案例等,力求打造学院文化品牌。

第七条 建立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在涉及学校重大宣传活动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要紧密配合党委宣传部,发布或转发相关报道,形成良好的宣传矩阵效应。在涉及学校重大舆情应对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新闻发布的相关规定,积极进行舆论引导。在涉及学院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大业绩等,网站(栏目)、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要及时同步发布报道。

第八条 建立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责任人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格遵守上级及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严禁发布不实、 虚假和错误信息。严禁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先审后发”应实施“三审制”,由内容作者、分管工作的副职、党总支书记依次审核,并签字背书。

建立不良信息处置机制。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对已发布的不当信息要及时处理。如出现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第一时间作撤稿(删除)处置,并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视影响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第四章 附则

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未列事项及规定按照《长沙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数学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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