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本学期重修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2012-2013第二学期)

发布时间:2013-06-26 责任编辑:新闻部 

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学年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7】92号)文件精神:“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允许学生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一次不及格的,第二次及以后的补考按每门20元收取补考费。” 本学期的重修考试(实际为正常补考后的再补考)报名,由学生根据教务处考务办随文下发的纸质名单自主选择是否报名参考,凡参考者须缴纳20元/门的考试费。请各位需要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以班为单位于第17周(2013年6月24日—28日)将考试费(20元/门)交至学校财务处收费室(校办公楼1013),否则不得参加本学期的重修考试。

重修考试将随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进行,公共课的考试将在期末统一安排考试,专业课由各系自行安排。以下公共课的考查科目,请按相应的时间参加考核。

130626011440.jpg

来源:计算机系系办 责任编辑:李霞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3年6月24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学院 版权所有 © 长沙学院_数学学院